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第一标段弱电迁改专业分包工程(武汉市公安监控部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10
招标公告
根据项目进展需求,现发布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第一标段弱电迁改专业分包工程(武汉市公安监控部分)(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参与。
1.项目名称: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第一标段弱电迁改专业分包工程(武汉市公安监控部分)
2.标段划分:/
3.招标内容: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第一标段弱电迁改专业分包工程(武汉市公安监控部分)招标,因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建设,根据现场踏勘,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范围内有武汉市公安视频监控设施,且视频监控设施位于新建道路机动车道上,需迁改至新建后道路人行道上。具体内容包含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范围内影响市局现有监控设施12处,其中每处监控设施有独立的电源线和传输光缆。负责沿线各大交通路口及重点建筑周围的视频监控任务。为了配合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建设和保证城市视频监控的正常运行。为道路工程施工建设挪出断面。需迁移监控设施8处,线路保护4处(具体迁改方案详见施工图纸)。拆除8处监控设施,安装8处监控设施,线路保护4处监控设施,敷设12芯光缆2.228公里,48芯光缆2.014公里,敷设电源线4.98公里。具体招标范围以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弱电迁改工程(武汉市公安监控部分)施工图为准。
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工期:暂定为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经监理单位及业主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或项目部下发的开工计划为准。
5.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武汉城建集团或武汉建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内单位;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领取:
6.1 领取时间:2022年8月10日10时—2022年8月15日10时;
6.2 领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都市产业大厦13楼;
6.3 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应当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5)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其他: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必须对投标文件及报价严格保密,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如有违反将取消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97156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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